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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底蕴

  摘 要: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它突出了新时期发展的特点,凸显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强调了发展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性。从哲学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是党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升华,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理论典范。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合规律性,合目的性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它突出了新时期发展的特点,凸显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强调发展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性。它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谁发展、靠谁发展、怎么发展、发展的成果由谁享有”等一系列基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总体思路、模式选择和发展方式。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升华,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理论典范。

  一

  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即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物质世界一种特殊的存在方式和运动方式。因此,人类社会像自然界一样,不是任何人的自由意志的创造物,它是客观的、物质的、辩证的过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也就是说,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发展一样,具有合规律性的一面。但是,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界的发展相比,又有着根本的区别。在自然界的发展中起作用的是自发力量,没有人和人的意志参与其中,而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则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活动的共同结果。恩格斯指出:“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不仅个人的行为具有目的性,而且人们还可以根据社会的发展趋势,自觉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使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也表现出某种合目的性来。因此,承认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即它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性,与肯定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这两者是统一的。没有人的创造历史的活动,就没有历史。但人的活动又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每一代人所遇到的客观历史条件都是既定的,任何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而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又不是在人的活动之外,而是通过人们的活动体现出来的。这种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与人在历史活动中追求的目的性是内在统一的。
  关于人类社会活动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问题,马克思有过一段经典的阐述:“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美的规律来构造。”在这里,“任何一个种的尺度”包括客体尺度和主体尺度。客体尺度指向对象或客体的本性、规定性和规律性,要求主体活动合规律性、合历史必然性。主体尺度指向人或主体的结构、本性、目的、利益、需要等内在规定性,要求人的活动应当是合目的性的。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就是在对象、客体所提供的可能性空间范围之内,不断实现主体自身目的、满足主体自身需要的过程。合规律性是相对于合目的性而言的,就是说人类的实践活动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否则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它考察的是工具、手段和方法是否合理的问题,属于理性认知方面的范围。合目的性是相对于合规律性而言的,是指社会主体自觉趋向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要求的性质。也就是说,人类的实践活动总是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人的需要为目的,而不是为了活动而活动。它主要关注的是动机和目的是否正当、是否合理的问题,是一个价值论的范围。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个方面,二者内在地要求统一起来。
  可以说,世间万事万物的发展都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也不例外。社会是以人为主体,以自然界为环境,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多种要素构成的复杂有机体,这些要素之间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作用。人们在创造历史的活动中,必须正确处理人的主观能动性同客观规律的关系。只有尊重规律,按照规律办事,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发展目的。
  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的执政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观作为发展的最高理念,它回答的是“什么是发展”、“为谁发展”、“靠谁发展”、“怎么发展”、“发展的成果由谁享有”等一系列基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也就会引导和推动发展的实践朝着一定的方向前进,发展观对社会的发展起着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因此,发展观既要反映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又要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性。
  具体到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我们的执政理念、发展方略要正确地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过程及其必然趋势,既能有效地把经济社会活动调控在社会和谐发展的幅度内,使执政理念、发展方略指导的经济社会活动与社会、自然、环境形成良性的互动,又能与经济社会活动主体的价值目标一致,利益协同,得到社会历史主体的认可。因此,我们党制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既要自觉地遵循与经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又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就是说,我们的发展观应该自觉遵循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要求。

  二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是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深刻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哲学内涵。
  首先,科学发展观突出了新时期发展的特点,深化了对新时期发展规律的认识,使我们对新阶段发展规律的把握更加全面,指导发展的方针更加符合实际,是合规律性的具体体现。 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可以说,人类社会所面l临的一切问题都要靠发展来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启示我们,发展也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根本,在我国当前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的情况下。没有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其他一切问题的解决都不可能。“发展。
  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抓住发展,就抓住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主要内容,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关键。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发展才是硬道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正是坚持了“发展才是硬道理”,才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巨大进步。面对新的世纪。新的形势,我们仍然“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巨大进步,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认识上的局限,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本质的理解出现了偏差,把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以GDP的片面增长代替发展。因此,在现实中出现了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只重速度不重效益的发展,出现了只重经济数据的增长而不重视社会进步的发展,出现了只重物质产品的增加而不重视人的发展。出现了只重局部而不重视全面的发展,出现了只重眼前而不顾长远的发展。这些现象的结果是产生了“虚假发展”、“短期发展”、“畸形发展”等问题,导致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同步,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紧张,也即出现了“发展的异化”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明确指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所追求的发展不是孤立、片面的、不计代价、竭泽而渔、不能持续的发展,而是要“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快”是对经济发展速度的强调,“好”是对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要求。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就是要求我们更加重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质量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又好又快”的发展,就是要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实现质和量、速度和效益相统一的经济发展,就是经济运行保持平稳、经济结构得到优化的发展,就是资源耗费比较少、环境得到保护、人民得到实惠的发展。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反映了我党经济建设指导思想的升华,使我们对新阶段发展规律的把握更加全面,指导发展的方针更加符合实际。
  其次,科学发展观凸显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深刻地回答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的成果由谁享有”等问题。体现了经济社会活动与活动主体价值目标的一致性、利益的协同性相统一的要求,是合目的性的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社会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过去,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影响,“人”、“人的价值”、“人的发展”几乎成为禁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恢复了人是最高价值目标的理念。邓小平指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拥护不拥护”。江泽民同志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要脚踏实地地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核心理念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最高目标确定下来。它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始终坚持尊重人、依靠人、关心人、理解人、解放人、发展人;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利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科学地回答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的成果由谁享有”这一核心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归宿,凸显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主体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发展的最高目标的价值理念。科学发展观把坚持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提高到了最重要的位置,体现了经济社会活动与活动主体价值目标的一致性,利益的协同性统一的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史观合目的性的根本体现。在唯物史观中,“以人为本”与承认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是高度统一的。人类社会发展包含了主体的价值取向、主体力求超越现存状况的目的性,这同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存在物直接相关。唯物史观所包含的“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思想,都体现了合目的性的向度。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及其现实满足程度,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因为人类追求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正是人类无限递增的、丰富的、不断再生的需要,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我们的一切经济社会活动和发展都是为了人,不是为了活动而活动,为了发展而发展。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的素质的提高、人际关系的升华、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满足,因而是合目的性的具体体现。

  三

  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追求和谐共生,创造性地解答了“怎样发展的问题”,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那么,如何将这种高度统一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发展理念应用于现实中,也就是说,在现实中如何实践科学发展观,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主义认为,发展就是人类处理人和世界的关系,调解人和世界的矛盾,在尊重自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的同时,按照人的发展目的和需要来重新设计和改造自然的活动过程。因此,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人与世界、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说到底也就是“怎样发展的问题”。科学发展观明确指出,在新阶段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根本要求就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全面发展,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和谐发展,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共同发展;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发展;始终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及时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的公正公平。实现和谐共生的发展。协调发展,关键是坚持科学的思想路线和方法,用发展的而不是静止的、联系的而不是孤立的、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观点看问题、抓发展;既要遵循发展规律,又要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处理好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从而统筹好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充分发挥各系统要素的优势和潜力、使每个发展要素满足其他发展要素的要求、完善整体功能;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实现和谐优化发展。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社会、使人们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是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体的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调节并处理好各种具体利益关系,促进整个社会协调发展;是在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同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促进“人的自然化”与促进“自然的人化”的统一。因而,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既贯穿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看待发展问题,又贯穿着唯物史观,立足人类历史活动的实践过程、特别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实践过程,对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两大关系系统进行了科学归纳,凸显了“以人为本”为核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的价值诉求。科学发展观深刻揭示了社会有机体系统相对于经济、政治、文化的独特运动规律和特点。自觉地遵循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谋发展、促发展。是我们党提出的符合客观规律的最高宗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相统一的理论典范。


作者:张天学 来源:《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9期